打铁必须自身硬 坚决防止“灯下黑”——2012.11-2017.10查办的典型案件掠影(六)
发布人:邬敏燕  发布时间:2018-12-19   浏览次数:131

打铁必须自身硬 坚决防止“灯下黑”——2012.11-2017.10查办的典型案件掠影(六)

发布日期:2018-12-12 15:33:07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7年1月6日至8日,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总结了十八大以来的工作体会,其中一条就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把纪委的自我监督与党内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自觉接受党和人民考验”。(资料图片)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肩负着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重要职责。党的十八大之后的五年间,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扛起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走向深入。但纪检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对腐败也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也有极少数人执纪违纪、知法犯法,走上了违纪甚至违法犯罪的道路,损害了纪检监察队伍形象。

正人必先正己。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清卡”活动,带头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再到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制定实施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扎牢制度笼子……五年间,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干部队伍”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自我监督,加强自身建设,坚决“清理门户”,严肃查处害群之马,防止“灯下黑”。其间,中央纪委机关立案查处22人,组织调整24人,谈话函询232人;全国纪检系统共处分1万余人,组织处理7600余人,谈话函询1.1万人。

刀刃向内,清理门户;完善制度规范,强化管理约束

严查无视纪律要求,擅自处理问题线索,跑风漏气,甚至说情抹案、以案谋私者

2014年5月9日,中央纪委网站发布消息,“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魏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5月19日,中央纪委网站又发布了“中央纪委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曹立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

短短十天时间,中央纪委发布的这两条消息,在社会上引起关注,展现了中央纪委刀刃向内、刮骨疗毒,严防“灯下黑”的决心。彼时,距离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成立不足三个月。

监督的手电筒不能只照别人不照自己。2014年3月,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成立,以加强对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监督,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随后,所有省一级纪委、大多数市一级纪委陆续设立了干部监督室,县一级纪委则有专人负责内部监督。

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成立以后,查处了一批纪检系统的“内鬼”。2017年元旦之后播出的电视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披露的魏健、罗凯、申英、曹立新、钟世坚、陈重光等纪检监察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违纪问题,就是力证。正如媒体评价:查处纪检“内鬼”的鲜活案例表明,纪委不但把自己摆进去了,而且摆得深入、摆得彻底。

梳理曝光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例,有的擅自处置问题线索,跑风漏气,比如,中央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原副处长袁卫华将工作秘密拿来做交易,故意泄露案情换取工程项目;天津市纪委信访室原副主任刘忠收受武长顺财物,向后者泄露举报信息。

有的以案谋私,或者利用职务影响力谋私,比如曹立新在自己所联系的地区,把谋利空间延伸到了纪检之外的领域,收受他人钱财,通过给联系地区领导打招呼,帮助他人获得职务晋升。

还有的甚至说情抹案,比如,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案件审理室原主任沈佳,收受贿赂为人抹案。

……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针对这些典型案例暴露出的问题,中央纪委严格管理风险点,创新组织制度,探索制约制衡的有效机制,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出台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自我约束,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的担当和智慧。

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严查朋友圈、交往圈不干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者

2016年7月27日,对于江西省定南县委原书记陈阳霞来说,是值得高兴的日子。这一天,她到省纪委报到上班,担任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副厅长级,试用期一年)。然而让人没想到的是,几天后,这一喜悦就戛然而止。

8月4日,江西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处长程子亮邀请陈阳霞聚餐以表祝贺,并叫上了另外两名省直机关干部和省委组织部一名干部。聚餐地点选在了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由老板买单。

最终,被提拔还不到一个月的陈阳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终止了省纪委副厅长级室主任试用期、调离省纪委机关,程子亮受到了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参与聚餐的其他干部也分别受到党纪处分。

因为一顿饭被查处,并非小题大做。很多违纪违法问题,往往就是从饭桌上发生的;干部滑向腐败堕落的深渊,也几乎都是从小错开始的。

2016年11月1日,已退休8个月的中央纪委第九纪检监察室原副主任,原正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明玉清,被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立案审查。

经查,明玉清长期以来与多名领导干部、商人老板关系密切,党的十八大之后,明玉清仍然与他们频繁出入酒店,大吃大喝,继续进行权钱交易。

明玉清交代,当了局级干部之后,尤其是当了副主任以后,身边的朋友多了,找吃饭的也多了。他梳理了一下自己的“朋友圈”,100多人里,有官员,有商人,五花八门。直到被查处,他才认识到“这叫什么朋友圈,这不是朋友,这是权力、金钱、地位和利益结成的一种链条关系”,原因就在“人家叫吃饭吃了,给你东西收了,甚至于给你钱拿了”,认为你“有缝可钻”。

监督执纪的人逃避监督、明知故犯,出了问题影响更坏、更恶劣。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各级纪委必须作表率。中央八项规定刚出台时,中央纪委就要求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带头清退会员卡,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清理和净化朋友圈。对十八大之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纪检监察干部,坚决惩治、绝不手软。同时明确提出,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中央纪委网站先后通报了一些典型案例: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段新红大办其父丧事并收取礼金,被撤销党内职务;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崔儒英为其父办生日宴并收取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职务;江西省安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吴强酒后驾车肇事致人死亡,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这再次提醒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纪委不是“保险箱”,纪律面前,没有特殊群体,监督别人的人更要带头接受监督。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

严查失职失责,甚至不敢监督、不愿监督者

2016年,辽宁拉票贿选案引起广泛关注,955人因此被查处,其中中管干部34人,涉案人数之多、性质之恶劣、情节之严重,令人触目惊心。

发生如此大范围、大面积的拉票贿选问题,纪检机关明显失职失责。已经退休两年的辽宁省纪委原书记王俊莲,虽然并未参与拉票贿选,但作为当时的省纪委主要领导,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如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监督责任,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该问责不去问责的,都要被严肃问责。

“一案双查”,便是纪检监察机关为加大自我监督力度而实行的一种工作方式,即在查处一个案件的过程中,既查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又查执纪过程中是否有违纪违规行为。

统计数据显示,十八大之后的五年间,430个纪委(纪检组)因失职失责被问责,2015年1月至2016年11月,4800多名纪检干部因此被问责,其中有纪委书记、纪检组长3100多名。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通报了一些因失职失责被问责的典型案例。比如:湖南省冷水江市纪委原书记阳卫龙,因该市多名党员领导干部长期参与赌博,市纪委对上述问题未及时发现和查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湖北省武汉市政协办公厅副巡视员、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英俊因对信访举报调查不力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山东省曹县庄寨镇纪委原书记孔博,因下辖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存在违规问题被问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长春堡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吴传著,在宋官村新办公楼搬迁庆典活动邀请该镇党政班子成员等人参加,并收取赞助费、摆宴席等问题中监督失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问责,是惩戒更是警醒:纪检监察干部既要自身干净,又要勇于担当、敢于监督、善于作为,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本报记者 王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