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来源:清廉宁波
发布人:章丽萍  发布时间:2022-12-31   浏览次数:10

 日前,中共宁波市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正风肃纪工作,对于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以优良作风、严明纪律奋进新征程至关重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政治纪律,推动作风建设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党的二十大报告对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作出新部署,承续了新时代作风建设的宝贵经验,释放了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的强烈信号。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把坚守节点、纠治节日“四风”问题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际行动,以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要高度警惕“四风”问题与“七个有之”交织勾连,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不断消除“四风”问题背后的政治风险。

 二、聚焦基层减负,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基层点、上级改”、基层减负工作监测点的作用,聚焦岁末年初以总结部署工作等名义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坚决纠治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过多过频、同一内容视频会议层层套开、“指尖上的形式主义”、让人应接不暇的“请上报”“请回复”“请点击”等问题,多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呼声,推动解决“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现象,使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要紧盯疫情防控措施调整转段平稳有序、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满足群众节日物质文化需求、做好群众出行保障、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大力纠治思想麻痹松懈,责任落实不力,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安定祥和的节日。

 三、紧盯隐形变异,靶向纠治奢靡之风、享乐主义顽瘴痼疾。要准确把握元旦、春节节日特点,开展“专项+随机”“大数据+暗访”“交叉+回访”等监督检查,提高针对性、实效性。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综合评估疫情风险前提下,加强与税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用好税务稽查、市场执法检查、“酒驾”“醉驾”检查等成果,深挖细查背后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四风”问题。要推动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决防治年底突击花钱搞“四风”,节礼过度包装、渲染奢侈氛围等问题。要紧盯“地方特色节日”背后的“四风”问题,严防以招商引资、宣传推广为名搞违规送礼、违规吃请。对检查中反复发现的问题,要深入检视背后的制度、机制成因,堵塞制度短板和漏洞,斩断由“风”及“腐”的链条,努力在“风”“腐”一体治理上取得新成效。

 四、坚持纠树并举,持续涵养新风正气。要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近期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校准廉洁自律标尺,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增强纠治“四风”的系统性、协同性,督促各地各单位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情况“回头看”,缺失的填补空白,模糊的界定清晰,衔接不畅的协同修订,不断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要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推动移风易俗,紧盯党员、干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重点问题强化监督,推动各地各部门从实际出发纠治歪风陋习、倡树文明风尚,为构建全域清廉生态打好基础。